[全國]公告114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學、術科測試日期(114/11/12更新)

  • 因受鳳凰颱風影響,桃園市政府公布11/11(二)停止上班上課11/11(二)測試即停止辦理並延期至12/1(一)舉行,考生原定測試時間不變,僅日期變更。(114/11/12 08:50公告)

另應檢人因住居所在地直轄市、縣市政府公布停止上班或停止上課,致無法參加測試者,得於事由發生之日起2週內檢具證明文件向承辦單位申辦延期測試,如無法延期測試者,得於事由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申請退費(請檢附全國簡章附件38-技術士技能檢定因應重大偶發事件學、術科測試退費申請表)。

點我進入查詢最新測試期程(114/11/12 08:50更新)
 
  1. 114年度第3梯次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學、術科測試日期訂於114年11月11日(星期二)114年11月25日(星期二)114年11月26日(星期三)114年11月27日(星期四)114年11月28日(星期五)共分五日辦理,實際測試日請應檢人依准考證所示日期為準。
  2. 依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第17條規定辦理,報檢人完成報名手續(或寄出報名表,以郵戳為準)後,不得請求撤回報名、退費、退還術科材料、變更報檢職類、級別或梯次等。
  3. 測試日期由承辦單位排定,報檢人不得指定亦不得要求變更測試日期。測試辦理單位將於測試14日前,郵寄准考證及應檢參考資料給應檢人,屆時請留意收信。
  4. 應檢人需攜帶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國民身分證、護照、全民健康保險卡、駕駛執照、技術士證、符合申請檢定資格之居留證或入出境許可證之身分證明文件、准考證應檢。
  5. 准考證遺失者,請於測試當日攜帶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文件,至本校行政大樓三樓A318技能檢定試務中心申請補發。
  6. 如有未盡事宜,請撥技檢中心電話03-4581196分機3117告知。